【本報訊】8名警員去年兩次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採取反罪惡行動期間,涉嫌破壞露宿者家當、誣衊露宿者藏毒、對露宿者造成身體傷害等,其中一名受害人露宿者「阿十」早前更在囚室內自殺身亡。8警分別被控刑事毀壞、傷人、妨礙司法公正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天在東區法院提訊。各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2月2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文件將案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8名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8名被告依次為30歲男警郭展昇、29歲男警韓廷光,29歲男警梁飛鵬、29歲女警龐雋詩、44歲男警長林華嘉、25歲男警莫志成、25歲女警尹栢詩及27歲男警陳守業。
控罪指,郭、梁、陳於2020年2月4日在通州街公園涼亭非法及惡意對阮文山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韓作為警員目睹以上事件但沒有採取任何步驟阻止,被控在公職行為中失當;梁、龐、林、陳則分別企圖遮蓋公園涼亭及湖邊的閉路電視鏡頭,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
郭另被控兩項刑事損壞,指他於2020年2月24日在通州街公園涼亭損壞屬於阮文山的一個黑色膠箱,同日在公園湖邊損壞不知名人士的一包米、9罐罐頭、兩個膠箱及一個膠櫃連抽屜;韓作為警員目睹以上事件但沒有採取任何步驟阻止,被控在公職行為中失當。
林、莫、尹各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指他們於2020年2月4日至5月21日期間,在記事冊及證人口供作出虛假指稱,以管有危險藥物罪誣陷LE Van Muoi(阿十)。
8名被告獲准各以1,000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能踏足案發的通州街公園,並要居住在報稱地址。據了解,8名被告全部隸屬深水埗特別職務隊,早前已被停職。案件編號:ESCC 2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