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昨晨拘捕參與民主派初選53名民主派人士,控以涉嫌策劃組織及參與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同時分別到壹傳媒、《蘋果日報》、《立場新聞》及《獨立媒體》(前稱香港獨立媒體)的辦公室,發出要求索取資料的法庭手令,負責人需要於7天內交出法律文件所列明的涉案人士資料。一旦違反手令,屬藐視法庭,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對於壹傳媒屢次被警方調查,有學者批評其已超出傳媒應有角色,其傳媒身份只是一個「幌子」,質疑壹傳媒在背後或已多次勾結外國勢力,操控反中亂港活動。
對於向4間傳媒公司發出「物料提交令」,警務處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有關手令是警方向高等法院法官申請,強調索取的資料中不涉及採訪資料,而是有關機構與傳媒之間的交易,警方只當他們是證人,希望他們提供部分資料,以了解相關資料會否成為證據的一部分。
其實壹傳媒已非首次被警方調查,與官司纏身的黎智英有關的公司亦曾被搜查。黎智英於去年8月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當時逾百名警員到達位於將軍澳的壹傳媒大樓搜查。及至去年10月,警方為調查黎任股東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是否違反租約佔用《蘋果日報》於將軍澳的廠房,到力高位於觀塘的秘書公司帶走大量文件調查。至本周一(4日)該報一名記者曾就一宗交通事故向運輸署進行查冊並刊登報道,事後接獲警方來信,要求提供涉事資料搜集員及記者聯絡方法。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為,壹傳媒與《蘋果日報》已超出傳媒應有角色,若是正常傳媒中立報道民主派初選事件,按道理不會牽涉其中。他質疑壹傳媒的傳媒身份只是一個「幌子」,在背後或已多次勾結外國勢力及操控反中亂港的活動,甚至為此提供資金,故警方去年8月才會到其辦公室搜證。
陳偉強又批評壹傳媒嚴重破壞本港社會穩定,市民不但難獲客觀可靠資訊,更可能被其報道所誤導。對於今次警方只要求壹傳媒及《蘋果日報》交出資料,而未有登門搜查,陳質疑對方會將重要的資料毀屍滅迹,並選擇性提交資料。他指,雖然警方於去年8月拘捕了黎智英等多名高層,但部分人卻未有「過堂」,形容只是「雷聲大雨點小」,如壹傳媒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國安處應嚴正執法拘捕壹傳媒高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