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斥21日疫監缺乏過渡期

【本報訊】港府在本月24日平安夜晚宣布,所有曾到中國以外地區逗留的抵港人士,不論經機場或陸路口岸抵港,需在指定酒店強制檢疫21天,命令翌日起便生效。有外傭僱主昨日向本報表示,其新聘請的外傭到港後無法提供合適的酒店入住證明,無奈滯留機場約7小時,斥政府在推行措施時沒有設過渡期,「有咩理由今日講完、聽日實行」,決策令市民措手不及,財政負擔亦大增,希望政府加推價格較為相宜的酒店,紓緩平價檢疫酒店荒。

年約60歲的僱主林女士與約90歲的母親、剛失業的弟弟同住,其母早前「生蛇」,生活起居需要額外的照料,一直聘請外傭幫助。她們的上一位外傭離職後,林女士幾經波折才聘請到另一位印尼外傭,原定昨日清晨約5時抵港,但因其外傭原本只預訂14天酒店檢疫,且無法讓其延長至21日,該名外傭抵港後無法提供合適的酒店證明,未能完成所有入境程序。

需另付2790元 負擔大增

至昨午12時,原來所訂的酒店有客人退訂,她的外傭方可出示有關證明,但已滯留本港機場約7小時,林女士亦需額外支付多2,790元的酒店費用,她指自己只是靠「棺材本」生活,直言當局的措施令僱主經濟負擔大增。林批評政府推行政策時缺乏深思熟慮考慮,亦沒有考慮到配套的問題,直斥「如果我真係幫唔到佢(外傭)搵酒店咁點啊,要佢喺機場住足幾日啊」。她又認為政府應增加平價酒店的供應,認為「邊個香港人肯比咁多錢去坐(疫)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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