罄南山之竹,書罪未窮;決東海之波,流惡難盡。成語「罄竹難書」,意思係用盡所有竹簡都寫唔晒。呢句話形容特區廢官罪狀,貼切不過。淨係睇每次審計署報告,數盡各個部門的糊塗帳,功夫茶發現,一日真係寫唔晒。
嗱,好似尋日新鮮出爐嘅審計報告點名批評民政事務總署,同本月中發生嘅油麻地奪命大火,原來最少有九年轇轕。事件中起火唐樓係「三無大廈」,即係冇法團或任何形式嘅居民組織,亦冇請物業管理公司,咁梗係管理好易出問題,一有事死得人多。民政總署自2011年開始推出針對三無大廈嘅「大廈管理專業顧問服務計劃」同埋「居民聯絡大使計劃」,協助業主成立法團,審計署報告踢爆有關支援計劃成功率低,5,255幢三無大廈,有關計劃嘅承辦商接觸了3,820幢,只係協助了536幢大廈成立法團或恢復法團運作,成功率計起來得嗰14%,咁羞家,點見得人?最離譜係事關重大,竟然無文件備存,記錄承辦商喺執行職務時遇到嘅困難,想改善都冇得參考。另外,推廣管理大廈同監察機制方面,都屬偏低水平,民政總署做嘢咁hea,隨時又爆第二單奪命大火,邊度搵命賠畀人?
三無大廈亦有日久失修嘅問題,屋宇署喺2012年起實施強制驗樓計劃,但被審計署篤爆進度緩慢,強制驗樓計劃涵蓋18,066幢樓宇,截至今年4月,仲有12,000幢未收到強制驗樓嘅法定通知,若根據屋宇署每年揀選600幢樓宇嘅目標發出所有通知,需要最少20年,即係要等到2040年,吹脹!屋宇署慢條斯理,向違反規定嘅人士發出警告信,竟然拖足6.5年,檢控工作嚴重延誤,好似死人冧樓都唔關佢哋事咁款,總之自己出糧準時就得,呢啲係公僕喎!
垃圾,真係大堆垃圾,講嘅係海事處自從2005年起將海上垃圾清理工作全面外判,但係大家有眼見,海面漂浮廢物情況幾嚴重,審計署發現海事處未有核實垃圾收集量係咪準確。例如環保署記錄嘅承辦商都市固體廢物處置量有約2.5萬公噸,但承辦商提供予海事處嘅報告就話大約12.6萬公噸,相差10.1萬公噸,海事處係咪瞇埋眼就照單全收?
海事處用嚟處理海上垃圾嘅開支喺5年間增幅超過一倍,但審計署多次實地視察,發現外判商接獲垃圾舉報後敷衍清理,海事處亦象徵式巡邏,大嶼南水域一年有6個月「零巡邏」。海事處每年接獲幾百宗投訴,但係針對海上垃圾嘅執法數字只係得10幾宗……政府部門混帳,講到口水乾都講唔晒,唔飲番啖功夫茶,又點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