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原因之一、一度引起香港與台灣政治風波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去年十月在港涉及的洗黑錢案刑滿出獄後,曾表示會赴台自首,但至今仍未投案。
特首林鄭月娥昨早表示,陳同佳已接受香港的違法懲治,並服刑完畢,是自由人,從香港的司法管轄範圍無任何行動可以採取,但透過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了解到陳自責和自咎,陳一直願意到台灣自首承擔責任,但過去由於政情和疫情未能展開討論,如有需要政府會提供協助。
林鄭續指,陳同佳會在適當時候到台灣,應等台灣出手處理,亦看不到由港府出面有何好處,因最近與台灣在其他方面的溝通都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