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總幹事共3人疑種票 揭涉候選人楊全盛

【本報訊】二○一六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中涉嫌出現賄選和種票,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幹事李林昌及一對父女否認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該案昨天在東區法院開審,庭上披露,三名被告涉嫌替有「建制IT紅人」之稱的楊全盛種票。

三名被告分為的總幹事李林昌(四十七歲)、的士司機陳俊成(六十歲)及其任接待員的女兒陳曉彤(三十一歲)。控罪指,三名被告於一六年四月廿七日至九月四日,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在該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無合理辯解而向陳俊成、陳曉彤等五人提供每人一千元,作為該五人投票予資訊科技界候選人楊全盛的誘因。

陳俊成及陳曉彤另各否認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指他們分別於或約於一六年五月廿一日,在該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無合理辯解而接受一千元作為他們投票予資訊科技界候選人楊全盛的誘因。

全部申請表串錯工程師英文

負責功能組別選民登記事宜的選舉事務主任張敏怡作供時表示,選舉事務處於一六年收到三名被告、兩名陳氏家庭成員及陳曉彤男友的功能界別選民登記申請表,各人在申請表中均報稱是「電機暨電子工程師學會」屬下的「香港電腦分會」或「香港電路及系統兼電訊分會」會員,雖然他們的申請表全部誤將工程師的英文Engineers串錯為Enginess,但是他們的申請獲接納,並獲發出選民確認通知書。案件編號:ESCC 206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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