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冇致命傷勢 法醫推論彥霖溺斃

【本報訊】十五歲女學生陳彥霖於去年反修例期間被發現浮屍海面,她的死因研訊昨天進入第七日。解剖陳彥霖遺體的法醫李毓樺出庭作供,李在遺體找不到致命傷勢,只能用排除法推論她是遇溺死亡,但因為無法確定她何時落水及為何全裸,故其死因為不確定。而根據遺體腐爛情況,李估計她的死亡時間為失蹤後廿四小時內。李又指,若死者是在落水時被襲擊或施藥,屍體上應有防衞性傷勢及體內有毒物發現,但在陳彥霖遺體均找不到上述情況。

李引述根據解剖報告供稱,陳彥霖的遺體已有中度腐爛及分解,但無表面傷痕,其生殖器官及肛門也無傷痕,腦部無出血,胸腔無肋骨骨折,喉頸正常,食道、胃等各器官均無特別發現,心膜正常,子宮正常,私處無新近撕裂傷勢,惟不代表沒有受過性侵犯。

醫管局大律師引述將會出庭作證的資深法醫馬宣立的報告,指若死者落水前有呼吸功能或血液循環,就可能會在死者的骨髓及腎臟發現藻類。李就回應稱,香港水域污染,不會有矽藻,故多年前已停用該驗屍方法。

基因鑑證何姵誼為親母

政府化驗師衛永剛博士則負責化驗陳彥霖遺體的肝臟組織、手指甲及陰道拭子,從肝臟組織證實其基因,陰道樣本只找到屬死者的血漬,無精液,手指甲底的血漬則來自死者。衛亦比對了何姵誼的口腔拭子的基因作親子鑑證,證實何為死者母親。案件編號:CCDI 87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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