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區議員吐口水 中年漢判社服令

【本報訊】現任中西區區議員去年八月在葵芳港鐵站外擺街站時,遭中年漢多次吐口水。隨同該區議員的一名香港大學學生要求報警,更被中年漢拳打胸口。涉案中年漢早前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表示自己衝動犯案,冀法庭輕判,昨天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罰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期間拳打港大生胸口

控罪指,被告曾祥明(四十八歲)於去年八月三日,在葵芳站外襲擊梁晃維及李嘉浩。案情顯示,當日下午梁在現場擺街站,被告經過時突然向梁吐口水。梁截停被告質問,被告就再吐口水,並揚言:「做咩唔噴得你?」說罷,被告第三度向梁吐口水。李當時正在協助街站,見狀即捉住被告的手,並表示已報警。被告本來承諾會等候警方到場,惟期間突然拳打李的胸口。案件編號:WKCC 128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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