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自負盈虧額比例高 弱勢社群難受惠

非政府機構在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下的項目,除了提供津助福利服務名額外,亦可提供自負盈虧服務名額。政府稱會以合約安老院舍作參考,建議津助服務與自負盈虧服務的比例為六比四,惟承認部分情況特殊,相關比例會有所增加。

倡推措施鼓勵提供津助名額

立法會文件顯示,廿五個已完成或進入研究階段的項目中,其中兩個項目自負盈虧名額超過六成。基督教靈實協會轄下一間位於將軍澳的頤養院,將於今年底完成擴建工程,新增的一百零三個安老宿位,全部均屬自負盈虧名額,被指違反政府「公共資助服務為本,自負盈虧服務為副」的原則。

「呢啲只係錦上添花,唔係雪中送炭。」議員郭家麒指,部分自負盈虧的安老宿費高昂,動輒每月數萬元,弱勢社群無能力入住。他批評政府冷酷無情,政策並非幫助最有需要的長者入住。他建議政府在程序上優待提供更多津助名額的非政府機構,例如加快處理、審批和撥款等,鼓勵他們提供更多津助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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