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上月中簽署《香港自治法案》,要求制裁損害香港自治的個人或實體,對象包括實施《港區國安法》的中港官員。美國財政部於香港時間上周五(7日)宣布,制裁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在內的十一名中港官員,並羅列罪行及官員資料。港府昨先後兩度發聲明回應制裁,嚴厲批評美方實施所謂制裁的行為卑劣和無恥,並譴責美方公開官員的個人資料,會保留採取法律行動權利及全面支持中央政府採取措施回應。此外,港府第二度回應時,更首次以「反政府動亂」來形容反修例示威。
制裁名單中共有十一名中港官員,分別有七名香港官員和四名內地官員,包括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兼特首辦主任陳國基、港區國安委成員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任港區國安委主席的特首林鄭月娥、港區國安委成員兼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前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中聯辦主任兼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全國政協副主席兼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和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
他們被美方制裁的罪行主要與反修例示威和制訂港區國安法有關,認為他們有份參與打壓本港自由和民主過程的政策。當中,林鄭月娥被指直接負責執行修訂《逃犯條例》,結果觸發大規模示威。她與陳國基、鄭若驊和曾國衞皆被指負責制訂、採用和執行港區國安法,其中陳額外羅列被中央政府指派為國安委秘書長,而國安委的工作不會公開進行和受司法挑戰的罪名。而李家超則指協助特首制訂政策、在警務處設立新部門執行港區國安法,及負責脅迫、拘捕、拘留及囚禁違反港區國安法人士。
鄧炳強被指積極支持港區國安法,並在新成立的國安委擔任成員,負責脅迫、拘捕、拘留及囚禁違反港區國安法的人士;警方在其領導下包圍理工大學,拘捕數以百計示威者。盧偉聰則被指在反修例示威期間,指揮警方拘捕大量示威者,以及在其任內警隊執行禁止、限制言論及集會自由,並懲罰有關人士。內地官員方面,夏寶龍、張曉明、駱惠寧和鄭雁雄都被指其領導的政府部門從事威脅香港和平、安全、穩定或自治的工作。
港府發言人昨午就制裁行動發出第一份聲明回應時,嚴厲批評美國政府實施所謂的「制裁」屬卑劣及無恥。林鄭代表被針對高官強調不會被嚇怕,又譴責美方公開被制裁官員的個人資料,會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全面支持中央政府採取措施回應。至於港府再度發聲明時,更首次以「反政府動亂」形容反修例示威,直指「美國國會及白宮利用去年六月以來在香港出現的反政府動亂」,聲明的說法與港府過往一直以「社會動盪」、「政治示威」、「大型公眾活動」、「衝突」等字眼形容示威有明顯定性上的不同。
此外,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批評,美國財政部披露中港官員資料是明顯過度和不必要,形同「起底」,對當事人造成極大滋擾。公署會去信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美國財政部及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對美方是次做法違背各地倡議恪守的數據道德期望,表示十分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