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學文憑試歷史科考試,有試題要求考生評論日本在二十世紀初至一九四五年對中國是否利多於弊,此題曝光後隨即引起爭議,結果考試及評核局決定撤銷此題。有應屆考生於上月初向高院原訟庭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撤題決定。案件在本周經兩日審訊後,法官高浩文昨日裁定申請人敗訴。法官認為撤題決定只是基於學術判斷,不見有程序不當。不過法官就批評教育局在事件中的做法,指其反應極端及帶政治性。
本案申請人盧銘賢(譯音)在審訊時提出六大論點,全部不被法官接納。首先,申請人指考評局作決定時無跟隨既定的試後檢討程序,法官回應指相關程序並非法例規定必須採用,而在審閱整個議決過程紀錄後,法庭接納與會者是經過透徹與小心考慮後,才作出撤題決定。
至於申請人指考評局在過程中受到政治壓力影響,但就無考慮要保衞學術自由,法官就明言,教育局及特首的公開發言,無疑具壓迫性,甚至可說語帶威嚇,但法庭未能肯定已達濫權施壓的程度。至於學術自由方面,法官則指《基本法》關於學術自由的條文,是保障學術機構進行研究的權利,與本案的爭議無關。
對於申請人指撤題對考生有重大影響,考評局在作決定前,有責任聽取考生的意見,法官就表示這雖非局方的法定責任,但如涉及考生利益,的確應該考慮。不過法官認為考評局需考慮的是考生作為群體的利益,而非如申請人所指,要諮詢個別考生的意見。
最後,法官亦不同意申請人指,考評局違反其評核指引,及其決定不合理的說法。因所有論點都不成立,法官裁定申請人的覆核失敗。
法官雖然判申請人敗訴,但對教育局及特首處理事件的手法亦不以為然。法官指教局在考評局內有代表,卻選擇以最高調的方法公開喊話,確會令人疑慮考評局最終撤題,是基於政治而非專業判斷。
法官又指,題目引發不同面向的思考,與現今社會凡事都各走極端的風氣格格不入。而教育局批評題目傷害民族感情及尊嚴故無討論空間,進而要求考評局解釋,則顯示出有關官員並無意欲去理解考評局的立場,而且迹近威脅,亦與考試鼓勵思考的目的背道而馳。
考評局表示歡迎判決結果,其發言人表示歷史科閱卷工作已完成,現正進行評級,預計可如期於七月廿二日放榜。而學生組織中學生行動籌備平台發言人鄭家朗,及香港思流發言人黃筠喬,就對判決感失望。鄭指判決會令考評局及教育局日後更肆無忌憚干預考評內容,令考生利益得不到保障,其組織會與律師團隊商討是否上訴。案件編號:HCAL 108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