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七歲應屆文憑試男生已獲美國的大學取錄,惟他在去年十月身穿黑衣置身屯門街頭時,被警方截獲他身上攜有三枚汽油彈而被捕。男生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昨被重判入獄兩年八個月,期間並需接受心理輔導,留下案底之餘亦令他外國升學之路被毀。法官嚴斥他意圖以汽油彈損毁財產,令他變成一名罪犯,而非一名示威者,並告誡不要預期年輕可成為量刑求情的優勢。
十七歲被告陳國靖,被控在去年十一月十日於屯門兆麟苑,管有三個汽油彈、板手、打火機及一些易燃液體等。法官昨判刑時,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當中被告透露至去年十月,並未有參與示威活動,惟後來他從社交媒體看到示威報道後,不認同警方處理示威的手法,他更學習製造汽油彈,深信能藉此對抗警方,當時沒有想過會有嚴重後果,現深感後悔。
心理學家則認為被告的守法意識薄弱,且深受社交媒體影響,若他繼續受偏頗訊息誤導、抱持對執法機構不滿的情緒等,其重犯風險將會增加。認為被告需接受心理輔導,以訓練行事及作決定前學習深思熟慮。
法官指被告意圖以汽油彈損壞財產的行為,不能與和平示威混為一談,有關行為更把他變成一名罪犯。由於被告當時身懷三枚汽油彈,更攜有高度易燃液體,可再造多枚汽油彈,加上他當時全身穿黑衣,並與一眾黑衣人迴避警方追捕,法官認為他有充分準備,預備製造混亂及破壞。
法官續指,被告雖然年輕,但並非不能分辨是非,有關的行為有惡意及報復心理,顯示他輕視及藐視法律和秩序。法庭在衡量公眾利益時,年輕不是主要因素,亦要考慮阻嚇性及防止他人再犯等。法官又指事發時社會氣氛緊張,被告的意圖或會令情況加劇,若公共秩序不被維護,社會便容易陷入無政府狀態,故判監不可免。辯方早前求情時透露,被告剛完成中學文憑試,並已獲美國的大學錄取,將修讀機械工程。案件編號:DCCC 24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