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霸官地問題多多,屋宇署和地政總署的工作亦常遭質疑。審計署在一五年曾揭發屋宇署拆僭建物「歎慢板」。一七年,申訴專員公署調查亦揭發地政總署縱容村屋違契霸官地長達二十年,狠批地政總署行事散漫。議員直指,兩部門工作效率低備受批評,促政府盡速檢討,提升效率。
根據屋宇署二○○○年估算,當全港約有八十萬個僭建物時,料需時一百年才能將所有僭建物拆除。該署一一年又將七種「須優先取締僭建物」範圍擴大至涵蓋所有樓宇天台、平台及天井等僭建物。但審計報告一五年揭發該署拆僭建物「歎慢板」,一四年仍有近七萬份未獲遵從的清拆令,四年間獲撥款逾十二億元處理僭建物,惟清拆成效卻減半。
一七年,申訴專員公署公布一項主動調查的結果,直指新界鄉郊有私人農地業權人三違反,包括違契加高、違反「豁免書」規定兩度易手,更擅自築圍牆圍封過千平方呎的官地私用,阻礙附近村民出入,但地政總署多年來以「先易後難」及不屬優先取締為由,未有積極採取行動,最終拖延至去年才釘契及檢控。
「如果人手緊張就請人,政策不合時宜就檢討,市民都唔會接受今時今日政府部門可以咁低效率!」議員柯創盛直言,屋宇署及地政總署因工作效率低而備受批評,但僭建卻涉及人命安全不能妥協,要求當局檢視兩個部門的協調及提升效率,針對人手及決策上作改善,否則繼續各家自掃門前雪,是不會被社會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