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剪刀刺傷4人 癮君子囚50月

【本報訊】四十五歲癮君子離開戒毒所不足一星期又再吸毒,並疑受毒品影響致神志失常,闖入深水埗一個劏房單位用剪刀刺傷屋內兩名成年男子及兩名小童。他昨在高院否認四項有意圖傷人罪,但承認四項罪名較輕的傷人罪,獲法庭接納。法官指事主沒有受永久傷害實屬僥倖,因案件涉及嚴重暴力,需判處阻嚇性判刑,判被告監禁五十個月。

有15次案底 案發當日曾吸毒

被告羅淩亮過往有十五次案底,部分與毒品有關。他於一七年被判入戒毒所,於一八年八月中獲釋後六日干犯本案。精神報告指他年輕時已有吸食海洛英習慣,他於一三年起轉服冰毒,案發當日亦有吸毒。醫生指被告現已成功戒毒,精神狀況穩定,重犯機會不大。

案情指,事發時四十五歲的內地男子吳汝增,與其十八歲兒子吳華宇,於一八年來港觀光,並暫居於親戚在深水埗白花大廈的劏房,單位內亦有一對分別兩歲及三歲小童。一八年八月廿日晚上,被告尾隨吳汝增進入劏房,並到廚房拿出剪刀刺傷吳氏父子,其後改刺向劏房內兩名小童,吳汝增到廚房拿出菜刀自衞,被告才離開。

四名事主被送院治療,其中吳華宇上胸壁被刺傷出現氣胸,更一度進入深切治療部,住院十八日後才康復出院,其餘三人則是胸口或手臂受輕傷。控方指四名事主均沒有受到永久傷害。案件編號:HCCC 35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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