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曹貴子涉串騙表證成立

上市公司康宏環球控股有限公司(前稱康宏金融控股,下稱康宏)前高層人員涉嫌詐騙案,商人曹貴子等三名被告被控串謀詐騙罪,案件在區院續審。控方上周獲准修訂控罪詳情,辯方經考慮後,決定不需重召控方證人出庭作供。法官之後裁定三名被告串謀詐騙及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兩罪表證成立,其中曹貴子選擇不出庭自辯,但決定傳召專家證人作供。辯方首名專家昨出庭作供,講述曹貴子在康宏內的職權,但控方質疑該專家未有基礎就此事作出評論。

三名被告依次是商人曹貴子(五十五歲)、陳麗兒(四十六歲)及陳毅凱(五十一歲),他們否認串謀詐騙及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兩罪。

官關注作投資決定是否顧問職能

首名辯方證人是會計及企業財務專家證人李德光,李持會計師牌照及企業融資顧問的牌照,並有逾卅年企業財務的經驗,從事審計、企業融資等工作等。李在其報告中提及曹貴子是康宏的顧問。就曹會在公司主持例會,各部門主管都會向曹報告,以及曹可作出投資決定等事項,法官問李說:「你都覺得佢係一個普通嘅顧問?」法官又關注到作出投資決定是否亦是一項顧問的職能。

李回應表示,有其他上市公司聘請的顧問,其職能範圍亦很廣闊,但最終的決策權仍握在公司董事局手上,若董事局賦予顧問一些權力,該顧問便可在其權力範圍內行事,但李表示沒有看過曹與康宏的顧問合約。

曹被指不會是「關鍵管理人員」

控方盤問李時指李未曾看過相關顧問合約,質疑李如何知道曹被賦予的權力範圍。李強調顧問於公司而言只是一個給予意見的角色,最終決策權是在董事局手上,所以李認為毋須深入研究顧問合約內容。李亦認為曹不會是「關鍵管理人員」,他指「關鍵管理人員」應由公司以僱員合約聘請,不會以顧問方式擔任。

此外,控方亦質疑李的專業範疇是會計及企業財務,而非人力資源,認為李沒有基礎去評論一個顧問被賦予很大職能是否屬平常或合理。李不同意控方的質疑,強調確實曾有上市公司向他諮詢這方面的事宜。案件編號:DCCC 67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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