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十一月十二日有網民發起「大三罷」,多區出現堵路,警方在九龍灣清除路障時,指一名設計師用右肩推警員盾牌令警員臉部受傷。
該設計師否認襲警罪,案件昨在觀塘法院開審,辯方指報稱受傷警員事發時有頭盔、面罩及眼罩保護,根本不可能遭盾牌撞傷,該警員則承認無表面傷痕,只有觸痛。
三十九歲被告鄺智偉,被控去年十一月十二日在九龍灣港鐵站行人天橋的行人路上,襲擊警員謝進鴻。謝供稱,謝當晚穿全副防暴裝清路障及守住防線,晚上近十時,謝看見被告左手持白色袋、右手拖着手拉車仔行近,謝警告被告繞路離開,但被告繼續前進,謝舉起左手盾牌,被告卻用右肩撞向盾牌,盾牌撞到謝的右臉顴骨,謝推開被告大叫:「你襲警」,其他警員制服和拘捕被告。辯方指,多名警員把被告按在地上,並對他狂噴胡椒噴霧和淋水,再提起其四肢帶上警車。被告在警車上嘔吐大作,有警員用粗口辱罵被告:「舔番乾淨佢。」謝對此謂「不清楚」、「不知道」、「無留意」,又稱認不出是誰制服被告,但他嗅到警車上有嘔吐臭味。
警員黃嘉俊供稱,當晚警員制服被告時,他仍不停掙扎,故有用胡椒噴劑噴他,直至他「失去活動能力停止掙扎」。黃稱曾用水幫被告清理,再警誡及拘捕被告,而被告在警誡下稱:「我近排見警察濫捕,一時氣憤先撞埋去。」黃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當時無人警告被告便對他噴胡椒噴劑,黃否認用水淋被告後令被告更辛苦。案件押後至七月七日續審。案件編號:KTCC 199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