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父 鼓勵兒子赴台自首

【本報訊】去年六月發生的修例風波持續逾一年,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他在港涉及的洗黑錢案在去年十月刑滿出獄後,曾表示會赴台灣自首。前日適逢父親節,陳同佳父親並沒有和兒子慶祝,但鼓勵兒子回台灣自首。

年約廿歲的陳同佳,至今仍未赴台投案,說服陳自首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昨日向傳媒表示,陳同佳與家人前日並沒有心情慶祝父親節,亦沒有安排任何活動。他又指,其家人都支持陳到台灣自首,希望傳媒給予陳與家人一點空間,又指陳的一家已承受不少壓力。

滿頭白髮 與妻深居簡出

本報連月來追訪陳同佳的父母,發現陳氏夫婦深居簡出,居住的公屋單位長期烏燈黑火,拉起窗簾;即使二人已回家,亦不會開燈。有指陳母近月為照顧兒子,甚少在寓所出現,只見她今年一月底曾到旺角花墟買花,相信是慶祝農曆新年。

至於陳父,顯得滿頭白髮,身形也消減了不少,偶然到毗鄰的屋苑麵店用膳;平日則到深水埗工作地點上班,又會到區內探望長輩及陪伴對方看醫生,公餘則會獨自到沙田的公園步行。

港男陳同佳在一八年二月於台灣涉嫌殺害港人女友後返港,並處理女友的財物,他在港被控四項洗黑錢和三項屬交替罪的盜竊,去年四月被裁定四項洗黑錢罪名成立,判監廿九個月,扣除之前被羈押的日數及三分一刑期,他於去年十月廿三日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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