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 意外頻爆發 規管慢九拍

近年街上有人違法使用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車,更引發致命意外。政府表示,研究海內外城市的規管方法後,計劃明年修例放寬使用限制,容許市民在單車徑上使用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車,並於今年下半年起在科學園及將軍澳試行放寬措施。有議員表示電動滑板車面世多年,批評政府至今才修例是「歎慢板」,又認為要設相關車速限制。

政府提交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文件交代,現時市民在道路上使用電動單車,以及「電動滑板車、電動平衡車和電動單輪車」等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而去年十月至今年三月期間,本港共發生四宗涉及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車的致命意外。

下半年科學園將軍澳試行

文件指,運輸署於一七年進行「提升香港易行度顧問研究」,探討的十二個國家或城市對相關設施的規管,發現絕大多數地區都不容許市民在行人路上使用電動單車和電動滑板車。至於在單車徑,大部分地區容許市民使用電動滑板車,並設有介乎時速十六公里至三十公里的車速限制,而使用年齡限制則介乎十二至十六歲等;所有地區亦容許電動單車在單車徑上使用,車速限制介乎時速十五至四十公里不等。

參考各地做法後,運輸署認為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不應在行人路及行車路上使用,但建議可放寬於單車徑上使用;而電動輪椅若速度限於某個水平,則建議可容許於行人路上使用,但不能在行車路和單車徑上行駛。運輸署會進一步制訂相關規管及技術要求,例如速度管制、安全裝置、使用者年齡限制和技術規格等,同時研究引入罰則。

運輸署將於今年下半年就相關規管架構,諮詢交諮會、區議會和相關團體,並計劃在科學園及將軍澳試行相關放寬措施,了解市民接受程度。視乎諮詢及試行結果,運輸署將於明年展開修例。

議員倡限速 免影響他人

議員陳恒鑌表示,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車面世多年,近年亦在本港引發致命意外,但政府打算規管仍拖至明年才修例是做得太慢。他認為,相關裝置在路上行駛應設有合適車速限制,否則會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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