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宜水庫爆炸品案 男子申保被拒

【本報訊】廿三歲無業男子日前在萬宜水庫被捕,被指涉嫌管有爆炸品,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涉案男子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再押後至七月廿四日,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涉案懷疑爆炸品及被告的電話紀錄等。裁判官表示由於控罪嚴重,被告保釋申請被拒,須還押監房看管。

被告盧國華報稱無業,被控於今年六月十一日在西貢萬宜水庫東壩,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一個直徑二點五厘米、長八厘米的金屬管,內含四十五克爆炸品。

據知,當日凌晨有水警人員在西貢萬宜水庫東壩對開海面巡邏時,發現有火光閃動及傳出爆炸聲,經調查後警方拘捕四名男子,其中一人為本案被告。案件編號:KTCC 93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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