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人命喪地盤 建築商僅罰1.1萬 家屬鬧爆叫鄭若驊做嘢

法庭本月初裁定,三年前紅磡機利士南路地盤地下隧道污水淹至,導致三名工人沒頂喪生的工業意外,工程承辦商及分判商,最高判罰一萬一千元。工業傷亡權益會昨日聯同死者家屬,狠批判決輕視人命,點名要求有「避政司司長」之稱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就案件上訴。

事發於二○一七年七月十日,三名年齡介乎廿三至四十九歲的工人,於中電機利士南路地盤地底五米深處,以人手挖掘小型隧道鋪設電纜,期間大量污水湧入地下管道,數秒內沖塌泥土並淹沒隧道,工人最終無路可逃溺斃。

建築商職安罪名全不成立

勞工處其後控告承辦商金城營造有限公司、分判商顯高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及富嘉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共六名被告廿一項罪名,本月五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僅四項成立,與職業安全相關的罪名全部不成立。三間建築商因沒備存登記冊及文件沒有準確地址等,各被判罰款六千至一萬一千元。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指出,地底工作危機重重,承建商有責任保障工人安全,質疑僱主施工前未有做足風險評估,令工人置身於危險當中,並不能以洪水湧入屬未可預料的情況而脫罪。蕭又指,死者為家中經濟支柱,遺下孤兒寡婦獨力維生,並指她們對判決感到十分憤怒,「三條人命竟然罰款一萬多蚊了事」,不但輕視人命,亦不能反映其嚴重性,亦無助業界吸取教訓,要求鄭若驊提出上訴,還死者公道。

勞處稱或尋求律政司意見

蕭續指,早前曾聯絡勞工處尋求協助,該處回覆指需先研究相關文件,十四日內若有證據會採取跟進行動。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現正研究有關案件,在有需要時會尋求律政司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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