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台灣洪瑞珍 申禁用類似商標獲批

【本報訊】上月本港出現二百多宗市民懷疑進食「洪家手作洪瑞珍三明治」後中毒的個案,其後台灣的「洪瑞珍三文治」後人洪峻聲表示「洪家手作」是仿冒「洪瑞珍」的品牌。

原來早於今年一月,「洪瑞珍」的後人已在本港入稟高院,控告在港製作及售賣「洪瑞珍三明治」的廠商及店舖侵權,案件至今仍未正式開審。原告昨向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禁止被告在案件完結前,再使用「洪瑞珍」三字及與其相似的商標,最終獲法官批准。

原告是「洪瑞珍」的後人洪峻聲及洪勝鏘,被告是在港分別製作及售賣「洪家手作洪瑞珍三明治」的鈺滿堂實業有限公司及由張乙家經營的水晶屋,昨日只有鈺滿堂派出律師代表到庭。

不包括用「洪家手作」四字

法官最終在鈺滿堂同意下,頒令禁止該公司在案件完結前,在其產品上再使用「洪瑞珍」三字及與其相似的商標,但禁令不包括使用「洪家手作」四字。

至於水晶屋方面雖然沒派代表到庭,但法官表示為保障原告的商譽,特別是最近出現食物中毒事件,故同樣向水晶屋頒發禁制令直至案件完結。案件編號:HCIP 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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