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申訴專員公署去年接獲投訴,指警方以公開《警察通例》所有章節標題,可能損害調查,拒絕按《公開資料守則》披露。申訴署經調查後,指標題只籠統交代相關章節主題,並未包含具體內容,認為警方說法牽強,裁定投訴成立。
有網媒記者去年六月透過《公開資料守則》,要求警方提供《警察通例》所有章節的標題,警方當時以公開標題可能損害調查、逮捕、檢控和維持公眾秩序等理由,拒絕披露。該名記者同年八月向申訴署投訴,並於上月中獲得回覆。
據悉,申訴署指標題只籠統交代相關章節的主題,並未包含任何具體內容,不會導致警方所述的情況,認為警方的說法牽強,建議警方按《公開資料守則》考慮記者索取資料的要求。
申訴署回應指,該署受《申訴專員條例》的保密條款所限,不能向第三者透露個案的內容,一般而言,在個案報告完成後,該署會定期向有關部門跟進建議的落實情況。警方表示,有關查閱《警察通例》所有章節標題的投訴,現正檢視申訴署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