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日通過批准改善綜援計劃下鼓勵就業的措施及其他措施的建議,以及相關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和公共福利金計劃的津貼金額調高百分之三點六,每年須額外花費九億六千萬元及十七億六千三百萬元開支。會上有議員批評局方只將單人綜援戶的租金津貼金額增加至二千四百七十五元,擔心未能應付現時高昂的租金開支,又質疑為何政府進行一次性調整後,仍然有四成人出現超租情況。
勞工及福利局副秘書長黃宗殷回應指,政府目前並無政策涵蓋出現超租的綜援戶,否則很容易被綜援戶牽引,對政府財政承擔非常不理想。有關改善綜援計劃,包括將每月最高豁免計算入息限額由二千五百元增加六成,至四千元、加強綜援就業支援服務、將一項補助金和十一項特別津貼擴展至合資格非長者健全受助人,以及按住戶人數把租金津貼的最高金額增加。
至於有關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的建議預計最快可在財委會通過後約兩個月後實施,而其餘建議則可在獲財委會通過後起計約十二個月內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