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過去兩年每年均發生逾千宗虐待兒童的案件,引起社會關注。教育局更新相關指引,要求學校從日常遊戲及行為,留意學生可能受虐待的行為及情緒徵象;指引更列明,校方在處理懷疑教職員性侵學生個案時,不應與涉事教職員訂立協議「私了」,如以自願辭職換取終止調查等。有組織相信增加更多實際例子可讓不同界別人士提高警覺,冀有助減少虐兒個案。
教育局本月向全港學校發通告,通知學校有關處理虐兒案的所需注意地方。新指引列出多項兒童可能受虐的情況,包括兒童在遊戲或日常行為中重演類似受傷害或侵犯情形,極端反叛或過分順從討好他人、有遺尿、吮指頭、拉扯頭髮等倒退或重複行為,同時新增適用於少數族裔兒童的情況,如透露被父母逼婚等。
指引亦列出兒童被性侵犯的徵象,包括兒童透露參與「秘密遊戲」、年紀較大兒童透露與異性家長慣常同床等。指引列明首名接觸被虐學生的人員,應通知校長,與以往通知校監或指定教師的安排較統一。
新指引又加入多項家長或照顧者異常行為,並列為兒童可能受虐待的徵象,例如家長屢次不讓他人接觸兒童、工作人員約見家訪時,兒童均不在家或睡覺;家長無合理原因不讓子女接種疫苗,或者接受醫療跟進或檢查等。
在處理懷疑教職員性侵兒童個案,教育局訂明學校不應在調查過程中,與涉事教職員私下訂定任何妥協協議,該局要求校監或校長進行個案危機評估,了解有否其他學生被性侵及配合調查,並指派合適人員在不構成進一步傷害下,盡快通知家長或監護人相關行動。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黃翠玲表示,近年疏忽照顧兒童個案增加,而兒童使用流動電話及互聯網的情況普遍,指引有按社會情況加入更多例子,例如相關人士沒有妥善處理藥物,令兒童有機會吸入亦屬疏忽照顧;有人透過互聯網約兒童外出可能涉性侵等,相信有助不同界別人士識別虐兒個案。她又建議學校及從事兒童工作的機構可進一步訂立內部指引及守則,並培訓員工,以加強對兒童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