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侵權又犯聚 電視盒子疫市通街賣

人人在家抗疫「煲劇」,刺激電視盒子成「疫市」奇葩,在多區電腦商場大賣,吸引大批市民違反「禁聚令」駐足選購,而有關電視盒子標榜一經上網連線,即可透過內存應用程式播放各國電影、電視劇,甚至本地電視台收費節目。本報發現部分盒子款式曾涉及侵犯版權問題,店員卻只含糊其詞。雖然根據法例,買賣侵權電視盒子均屬違法,但科技界人士指,目前檢控相關侵權行為難度高,多個版權持有人及議員均促海關加強打擊。

「睇馬、睇波任你睇,全部冇月費、冇年費。」深水埗鴨寮街約有十間店舖熱賣各式各樣電視盒子,標榜為「抗疫恩物」,尤其是人人居家抗疫,加上近日多個煲劇網站被查封,令電視盒子再度大受歡迎,不少圍觀市民查詢如何連線、上網速度限制及操作等,即掏出銀包購買。而有店舖高峰期更有逾十人在圍觀及購買,違反「禁聚令」的規定。電視盒子每部售價介乎三百至八百多元,有檔主稱一個下午已售出二十多部,滿地棄置包裝盒。

店員迴避侵權問題

店舖間競爭激烈,為爭生意,部分推銷員聲稱電視盒子伺服器設於本港,並非破解其他國家伺服器,不受查封網站影響,亦不會因伺服器停用而未能收看節目。有店員即場示範盒子直播內地、台灣和全球多個電視台的直播頻道,甚至可觀看本地收費電視台的直播及重播節目。但記者發現當中包括一八年曾遭海關掃蕩的懷疑侵權電視盒子款式,亦有去年引發台灣修例嚴打的「追劇神器」。

多區電腦商場亦有不少店舖將電視盒子放在當眼處,但當被問及侵權問題,店員卻只支吾以對。「呢啲盒子係咁喎,冇話侵唔侵權。」深水埗一個商場內,店員指電視盒子較以往先進,可以更新程式,收看最新節目,對侵權問題答非所問。灣仔區的「腦場」,店員對記者查詢亦非常警覺,未有示範操作外,被問到如何收看本地收費電視台節目,只答「裏面有就有」迴避問題。

買賣雙方均屬違法

不過,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有關盒子屬典型侵權行為,不論買賣盒子均屬違法。他又稱售賣有關電視盒子的公司或人士,有機會觸犯《電訊條例》及《版權條例》,最高可被處罰五十萬元及監禁四年。他指被侵權對象若是本地收費電視,因為版權持有人可現身指證,較易成功檢控。至於買家,亦有機會被版權持有人以民事訴訟追討損失,「某間收費電視台,知道你用非法裝置睇佢節目三年,對方可追番你三年嚟嘅月費損失。」

倘封伺服器 恐報廢

議員陳恒鑌亦指,買賣侵權電視盒子雙方均需負上法律責任,而且以往不少盒子因伺服器被封而頓變廢物,令消費者蒙受損失,促海關要多加巡查及「放蛇」遏止侵權行為。他強調侵權行為對電影及電視行業打擊深遠,建議政府可在抗疫期間津貼收費電視台,免費開放電影或電視節目,讓電視台及市民均可得益。

海關發言人稱,鑑於不同機頂盒及應用程式的運作原理不同,海關在處理懷疑侵權個案時,需考慮個別事件的實際情況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是否違法。自一八年至今,海關破獲十三宗有關規避器的案件,檢獲四百八十五部電視機頂盒及其他器件,總值約七十三萬元,並拘捕十九人。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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