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跳至主目錄​

探射燈:港府收費高配套少 催生非法處置建築廢料

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於○五年實施,規定建築廢物產生者,在使用政府的廢物處置設施前,須先向環保署開立帳戶並繳費,才可處置建廢;惟計劃卻催生更多非法傾倒建廢問題。有業界人士直言,相關收費過高及配套不足。

該計劃規定承辦價值一百萬元或以上工程合約的承建商,須向環保署開立專戶,運送建廢到政府公眾填料接收設施;一百萬元以下者可聘請合資格承辦商處理。相關收費於一七年大幅加價,堆填費每公噸二百元、公眾填料費每公噸七十一元等。

僅屯門將軍澳設分類設施

香港泥頭車司機協會理事長李志輝表示,郊野公園常見的建築廢物多來自小型家居裝修,因廢料量不大,多數聘請小型貨車司機處理,惟司機接收廢料後,由於混雜不同物料,需經過篩選分類才能棄置,處理費高昂;加上現時只得屯門及將軍澳有建築廢物篩選分類設施,運輸時間和成本增加,部分人因而非法傾倒。李認為政府應於多區增設分類及收集站,減低處置成本,亦減低非法傾倒的誘因。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電 郵: news@opg.com.hk網上爆料
傳 真: (852) 3600 8800手機網站: m.on.cc
SMS: (852) 6500 6500MMS: ireport@on.cc
本網站已採納無障礙網頁設計。如閣下對此網站在使用上有任何查詢或意見,請以下列方式聯絡我們。 電郵 : enquiry@on.cc
東方日報香港人的報紙 必然首選 連續49年銷量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