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警三度上訴被拒 恐革職失長俸

【本報訊】七警案上訴之路崎嶇不平,其中五警三次被法庭拒絕,終審翻案無望,面臨紀律聆訊被革職,喪失退休金及長俸。其餘兩警上訴後獲撤銷定罪及刑期,消息指他們去年已重新受訓及復職。至於案中事主曾健超涉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被判入獄五星期,之後參選成為區議員。

原判囚兩年 曾減剩15至18個月

七名警務人員被指在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在金鐘襲擊當時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一七年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監兩年。七人被控期間獲停職支半薪,罪成後即時停發薪金。七人提交上訴通知書,上訴庭一致裁定駁回其中五人的定罪上訴,但酌量減刑至監禁十五至十八個月,其餘兩人去年獲撤銷定罪及刑期。

五人於一九年八月再向上訴庭申請往終審法院上訴的許可證明書,上訴庭去年十月拒絕發出許可證明書,五人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惟終審法院昨決定拒絕批出許可,令他們翻案無望。

五人雖已服刑完畢,惟未來仍需面對紀律聆訊,一般情況將面臨革職失去退休金及長俸,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將失去逾五百萬元一筆過退休酬金及每年四十萬元長俸。而脫罪的兩名警員去年底在警察學院重新受訓,目前已復職。

而曾健超一七年四月出獄,據知被社工註冊局委員會發出書面警告,毋須「釘牌」。他於一九年區議會選舉參選馬頭圍選區,結果以逾四千票當選,出任區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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