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狎童案 龍緯汶遭加控兩罪

【本報訊】號稱民主派人士、以協助少數族裔爭取權益見稱的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涉嫌非禮並向女童作猥褻行為,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訊。控方加控被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連同他已被控的兩項非禮罪、兩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和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令他面對的控罪增至七項。案件押後至十二月二十四日轉往區院審理,期間被告需要還押監房。

涉猥褻女童 藏兒童色情品

四十四歲被告龍緯汶,報稱任職社工。他被控於一七至一八年間的某日,在長沙灣廣利道李鄭屋游泳池更衣室內,分別非禮當時約六歲的女童X,以及與或向其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他又被控於今年三月的某個星期五,在旺角塘尾道永利工業大廈一單位,非禮七歲女童X,以及於今年四月二十六日,在上址與或向其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另外,他被控於一七至一八年間的某日,在荃灣象山邨秀山樓一單位,與或向年約三歲的女童Y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並於上址以其流動電話製作一段載有兒童色情物品的影片。最後一項控罪指他於今年五月十七日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儲存於其流動電話內,載有兒童色情物品的十九張照片。

案件編號:KCCC 142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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