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衡量標準不當,就很容易作出錯誤判斷。譬如內地教師不時會給學生作文打一百分,但香港教師則很少。昔日小伙子們給我批改中文作文,能打個七十分,那可不得了,考公開試大抵已能獲取五星星成績。你要是一個內地家長,把愛兒送到香港就學,見到他作文得個七十分,距離滿分甚遠,便不問情由地把兒子痛打一頓,那就是犯糊塗了。
近年,不少香港人十分糊塗,衡量事物經常錯用標準,致使對社會積怨甚深,最終爆發出一場反修例風波,弄不好的,會把香港拖進萬劫不復之地。
作為時事評論者,我過去經常批評政府,這是職責所在,但話到口邊總留半句,更不敢人云亦云,以免誤導大眾,火上加油,使民怨更深。譬如人們常說香港樓價高得異乎尋常,遠遠脫離世界平均標準。我承認這基本上是事實,但單以全球平均水平作計算是不公的,香港是國際大城市,應該跟倫敦、台北、深圳等地比較才合理。以人均收入與樓價相比,香港只是稍高於上述幾個城市,如果計及有近半人口住於公營房屋,香港的情況就更沒想像般嚴重了。
常言道「學問深時意氣平」,香港人很多不平之氣,都是緣於對世事所知不多,或者就算知道也不懂如何作衡量比較所致。
香港人對修訂後的《逃犯條例》畏如蛇蠍,但放眼世界,很多先進地區都有相近法例,中國過去援引此例從外國引渡疑犯,亦從未出過亂子,港人根本不必如此大驚小怪。如今修例工作已撤回,不少人又指摘警方在平亂過程中使用了過分武力,說得像是十惡不赦。
其實,過去幾個月,智利、伊拉克、英國、西班牙、俄羅斯等地都曾發生暴亂,相比之下,港警使用的手法不見得特別嚴苛。可別忘了,外國示威者還未必敢像香港般,用上這麼多汽油彈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