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破產欠薪保障基金一度被「打爆」需港府注資。現時盈餘達「水浸」的破欠基金曾有一段乾塘的歲月,因一九九七年金融風暴重挫本港經濟,申請個案不斷上升,每年批出的款額以億元計,令基金連年虧損,港府終在二○○二年注資六億九千五百萬元,並大幅調高商業登記收費,捱過沙士後基金始逐漸由虧轉盈。
破欠基金在一九八五年成立,目的是為僱主無力償還債務而受影響的員工提供經濟援助,各特惠款項設有上限,例如欠薪是三萬六千元;代通知金上限為兩萬兩千五百元;遣散費上限首五萬元,另加餘額的五成;未放年假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上限則為一萬零五百元。截至今年三月,基金錄得約五十四億四千萬元累積盈餘。
雖然破欠基金盈餘已達「水浸」,惟過去曾經歷一段長期入不敷支的歲月。九七年起,本港經濟受嚴重衝擊,失業倒閉潮湧現,令申請個案及申索款額屢創新高。至○二年時,申請個案達二萬二千八百多宗,發放逾五億五千六百萬元款額,令基金陷入瀕臨「乾塘」狀態。
由於破欠基金的收入來自商業登記證徵費,港府遂在○二年五月調高徵費額,由每年二百五十元加至六百元,又向破欠基金注資六億九千五百萬元,始為基金續命。而○三年沙士過後,本港經濟逐漸復甦,基金亦逐漸轉虧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