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中心去年組旅行團到泰國參加「奧數」比賽,期間有導遊疑教學生「養鬼仔」。家長回港投訴後,海關發現該教育中心涉嫌訛稱旅行團是經由指定旅行代理商承辦,組團的公司和經理事後被檢控。涉案公司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五項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傳票控罪,裁判官接納求情,認為被告公司不是存心欺騙,被告公司被罰款共二萬五千元,另需向五名投訴人賠償共逾九萬三千元。至於面對相同控罪的經理,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下令他自簽二千元守行為十二個月,其控罪獲撤銷。
兩名被告分別是香港奧協有限公司及其四十歲經理葉朱慶。案情指,去年五月,被告公司曾向五名事主邀約,提供去年八月二至七日期間曼谷連旅程安排的套票服務,包括參加「2018年亞洲國際數學奧林匹克公開賽」,並指該旅程安排由領有牌照的金潤國際旅運有限公司合約承辦,惟事主及後發現該旅行團非由金潤承辦。
辯方求情指,被告公司事前曾委託業界人士商議,冀讓金潤承辦該泰國團,以及在同月舉辦的台灣團,惟在未被知會的情況下,金潤最終只承辦台灣團。辯方續指,數學比賽和旅行項目最終順利進行,而該團共有超過七百人參加,只有五人投訴。另銷售過程中不涉威嚇手段,在同類案件中不屬最嚴重,今次是個別事件,被告公司屬一時疏忽,亦願意向受害人賠償旅行團開支,冀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KCCC 2269,KCS 31386-9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