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小型工程呃220萬 廉署控3中大職員

香港中文大學兩間書院的三名職員及一名裝修公司東主,涉嫌就總值逾二百二十萬元的小型工程訂單串謀詐騙、偽造文書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合共九項罪名,其中涉案中大伍宜孫書院院務主任李珮珊,涉嫌批准建議向其妹夫的公司採購貨品或服務時,沒有申報她與妹夫之間因親戚關係而引起的利益衝突。四名被告已獲准保釋,將於明日在沙田法院提堂,以便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李珮珊(四十三歲)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及一項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分別違反普通法及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李的妹夫彭兆衡(三十八歲),則被控五項偽造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彭是新生活創意設計廔、彼思設計工程公司、名仕設計工作室及Pink Lemon Production House獨資東主。

中大轉介貪污投訴

彭兆衡另被控兩項串謀詐騙罪名,而餘下兩名被告包括伍宜孫書院行政主任石曉風(四十歲)及中大善衡書院二級計劃協調員梁祐誠(三十六歲),各分別與彭同被控一項有關罪名,違反普通法。廉署早前接獲中大轉介的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而有關罪行涉嫌於二○一三年九月至二○一七年一月期間發生。

李珮珊被控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指她涉嫌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批准建議向「新生活」採購七項貨品或服務,涉款共十九萬零九百元,但沒有披露彭是新生活的東主,以及沒有申報她與彭之間因親戚關係而引起的利益衝突。

李涉及的交替控罪則指,李涉嫌虛假地表示她在上述採購中沒有利益衝突,以及隱瞞和沒有披露彭是新生活的東主,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中大職員批出該等採購的撥款及開支,導致彭獲得利益或中大蒙受不利。

兩項串謀控罪指彭兆衡分別與石曉風和梁祐誠一同串謀詐騙中大,不誠實及虛假地表示,由該五間公司就四十七項貨品或服務採購所呈交的報價單是真競爭報價單、透過競爭過程取得及各自分開獨立製備。被告藉此欺騙中大批出該五間公司其中一間的採購撥款及開支。

至於彭兆衡被控的餘下五項偽造控罪,指他涉嫌製造另外三間裝修公司的五張虛假報價單,意圖誘使他人接受為真文書。

廉署調查發現,上述採購涉及伍宜孫書院及善衡書院共五十份小型工程訂單,總值約二百二十萬元。中大回覆稱,不評論個別事件,並指若有員工涉及訴訟,大學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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