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司法機構科技化歎慢板,第一期工作最長延遲四年半。審計署發表最新報告,批評司法機構政務處推行的資訊科技策略計劃項目進展緩慢。該計劃分兩期進行,截至今年六月,第一期全部四項工作均延遲六至五十七個月不等,其中「建立資訊科技基礎設施和推行第一階段法院系統」,原定二○一六年六月前完成,惟至今仍進行中,經修訂目標完成期為二○二一年三月,即延遲五十七個月,約四年半。
「推行第二階段法院系統」原定今年十二月前完成,惟推行工作仍處初步階段,經修訂目標完成日期為二○二二年九月,較原定延遲三十三個月。審計署指,第一期推行項目時主要遇到人手短缺、採購基礎設施籌備時間過長等問題,建議檢討策略計劃的管制架構,適時召開督導委員會會議,提供項目進度報告,另外需確保每月重點報告按時提交並改善報告質素等。
司法機構在二○一三年五月獲立法會批出約六億八千萬港元推行第一期策略計劃,項目分兩階段,首階段涵蓋建立資訊科技基礎設施,並於區域法院、裁判法院的傳票法庭和相關的法院辦事處推展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的工作,預計二○一六年六月完成;第二階段於終審法院、高等法院、競爭事務審裁處、裁判法院的非傳票法庭和小額錢債審裁處推展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的工作,預計今年十二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