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旬老翁疑因租用村屋後發生租務糾紛,而遷怒於村代表身上。他涉嫌兩個月內三度毀壞對方的宣傳橫額,更在被人發現後反抗,期間用𠝹刀𠝹傷一名休班警長之臉頰。老翁被拘捕後被落案控以三項刑事損壞及一項蓄意傷人罪,昨日被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三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期間被告需還押監房看管。
本案被告羅炎達(七十二歲、退休人士)被控的三項刑事損壞罪,分別指被告在今年九月十八日、十月三十一日及十一月廿一日,在上水東慶路東慶堂外及上水圍一帶,毀壞共廿五幅屬於廖興洪的橫額。至於蓄意傷人罪,就指他在十一月廿一日,於上水東慶路莆上村有意圖令警長X嚴重受傷,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警長X。據控方透露,被告曾在上水一鄉村租屋,後來與業主發生租務糾紛,訴訟後被判敗訴,之後便遷怒於該處之村代表廖興洪。控方要求押後案件,以便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X的最新傷勢報告。控方在回應裁判官詢問時表示,本案應與香港近期的社會形勢無關。
昨日被告代表律師有向法庭提出保釋申請,不過裁判官考慮後,決定不准他保釋外出,下令被告候訊期間要還押監房看管。
廖興洪現正角逐連任北區區議會鳳翠選區之議席,同區另一候選人為蔣旻正。
案件編號:TMCC 224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