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七旬男司機,昨晨駕駛七人車在柴灣行駛,惟期間疑突然暈倒,車輛在無人駕駛的狀態下,橫越六條行車線撼向行人路鐵欄,司機昏迷車內,送院後證實不治,其親友事後到醫院了解情況,無不黯然神傷。警方初步不排除司機因病發暈倒而肇事,惟真正死因及車禍原因有待進一步確定。
男死者姓林(七十一歲),昨晨八時許,他駕駛一輛七人車沿金源里東行,擬轉入柴灣道時,林懷疑突然暈倒,車輛在無人駕駛的情況下,逕直衝越六條行車線,撼向樂軒臺對開的行人路鐵欄始告停下,路過街坊聽到「嘭」一聲巨響,嚇得爭相走避,幸有驚無險無人受傷,有途人連忙協助報警。警方及救護員接報趕至,發現林坐在司機座位上,身體側向一邊,面無血色已不省人事,隨即將他救出,並送往東區醫院搶救,惜約一小時後終告不治,林的十多名親友接獲通知後,趕往醫院了解,驚悉噩耗後俱神色慘然。
現場所見,七人車車頭損毀, 鐵欄被輕微撞凹,相信因當時車速不快,撞擊力較弱,故不致剷上行人路釀成大禍。警方封鎖現場,經初步調查後,不排除林在駕駛途中隱疾病發而釀禍,警方將聯絡其家人,以了解他生前有否患病,並嘗試翻查現場一帶的店舖「天眼」片段,以進一步釐清事故原因,案件列作交通意外無人受傷及有人暈倒,肇事七人車其後被拖走扣驗。
根據本港法例,並無對司機年齡設上限,但運輸署規定,年滿六十歲而未滿七十歲的駕駛人士,駕駛執照有效期最長為三年;年滿七十歲的駕駛人士,續領駕駛執照時,可選擇一年期或三年期,並須遞交於申請日前四個月內,由註冊醫生簽發證明申請者適合駕駛的《體格檢驗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