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拗彎《文匯報》報紙架 藥劑師准自簽守行為

【本報訊】藥劑師拗彎他住宅大廈內一個以卡紙製的報紙架,被大廈保安員報警處理,他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再訊,控方同意撤銷起訴,讓被告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法庭最終下令被告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並須向有關公司賠償四百八十元,由法庭直接從被告的保釋金中扣除該筆款項。

控罪指,四十七歲的被告蘇錦強於今年七月三日,在葵涌浩景臺某座電梯大堂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的一個報紙架,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住廈大堂犯案 拒答動機

案情顯示,案發當天早上約十一時,被告經過其住宅大廈的地下大堂時,用手大力地拗彎了一個以卡紙製的《文匯報》報紙架,有保安員目擊被告的行為,並有閉路電視拍攝到案發過程,警方介入處理後,被告終落網被捕。警誡下,被告拒絕回答他損毀文匯報報紙架的動機。

案件編號:WKCC 370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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