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龍緯汶非禮女童案 轉區院押後至12‧12再訊

【本報訊】以協助少數族裔爭取權益見稱的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涉嫌非禮及向女童作猥褻行為,被控非禮、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等合共五項罪名,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再訊。由於案件將轉介至區院審理,裁判官應控方要求,把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十二日再訊,以等候辦理轉介文件,期間被告需還押。

控五項罪名

四十四歲被告龍緯汶,報稱任職社工。控罪指,他於一七年某日,在香港游泳池更衣室內向十六歲以下的女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及於今年三月某日至四月二十六日期間,在旺角塘尾道永利工業大廈一單位內,兩度非禮X。另外,他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四日,在其荃灣住所內向十六歲以下的女童Y作出嚴重猥褻的行為。控罪另指他於今年五月十七日,在住所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十九張兒童色情照片和一段兒童色情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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