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惡搞「起底」 私隱署難介入

【本報訊】「大帽山港女」要求警員讓路上山的短片廣傳後,港女迅即被網民「起底」。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去年有關通訊科技的投訴創新高,有二百四十一宗,當中包括網絡欺凌個案,但若被公開的資料由朋友洩漏,或不受私隱條例規範。公署提醒市民留意在網絡留下的數碼足迹,以免曾在互聯網公開的資料被挪用,並小心手機程式(App)的私隱陷阱。

本港近年出現不少「網絡公審」,每當發生網民熱議的行為,「起底組」會出動,把當事人私人照片,以至個人資料公開。公署去年接獲二百四十一宗有關通訊科技的投訴,較前年增一成七,包括使用社交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及互聯網洩漏資料,而網絡欺凌個案佔廿二宗,經審視後只有一宗獲公署正式調查,目前未有結果,另外有六宗不在條例管轄範圍。

公署首席個人資料主任胡美麗表示,公署有權要求涉侵犯私隱的人士或機構刪除相關資料,若對方不跟從,會轉介警方刑事調查;不過,如果被「起底」的資料,是披露人以朋友身份取得,在條例下可能獲豁免,「以前是朋友,之後變成仇人,公署就不會介入,要視乎不同個案而定。」另外,投訴人需提供披露者的聯絡資料,若只有討論區及社交網絡帳戶名稱,公署無法跟進。

App存陷阱 留意數碼足迹

去年公署接獲的整體投訴數字同樣創新高,達一千九百七十一宗,當中七成四針對私營機構,主要涉及金融及財務、物業管理和電訊公司。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數字反映市民保障個人資料的意識提升,香港有不少「低頭族」,預料有關資訊科技的投訴會繼續增加。他指,手機和社交媒體存有不少私隱陷阱,例如下載手機應用程式時隨便同意條款,程式有機會獲授權讀取手機內的私密資訊及照片。他提醒網民,要留意數碼足迹,包括在社交網站發布過的言論和照片,「老闆現時請人不止看履歷表,還要看facebook你說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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