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黎智英前年六月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件證據確鑿、有片有相有人證,惟至今拖延逾兩年,仍未起訴黎智英。東方與受害記者在十月三十日第十六度去信律政司要求交代案件進度,律政司於本月十三日以電郵回覆,惟回覆內容仍是與過往大同小異,只是調動段落,有如搬字過紙,答完等於無答。學者狠批律政司一味靠拖,更質疑律政司連單一刑恐案亦不能檢控,根本無能力應對近日連串社會事件。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事發至今逾兩年,案發經過全程被錄影,證據確鑿,卻未聞檢控。為討回公道,東方和受害記者先後十六度去信律政司,其中三次去信違反須在十四個工作天內作回覆的服務承諾,是次雖有回應,卻與過往多次回覆的內容幾近相同,僅稱「案件由展開調查至提出檢控的所需處理時間,要視乎多項因素而定」,無正面回應案件檢控進度,甚至將兩個段落調換次序了事,全是搬字過紙,廢話連篇。
「律政司答埋樣辦說話,冇新意思,絕對係喺度敷衍東方!」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律政司拖足逾兩年都不檢控黎智英,令人質疑是否因為受害人是東方記者而刻意拖延,促請律政司清楚交代進度及檢控決定。他續指,這宗案情簡單、證據確鑿的刑事恐嚇案件都處理不當,很難相信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有能力在社會情況持續惡化下,公平公正地作出檢控,更遑論協助政府平息事件。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案發生於前年六月四日傍晚,黎智英在維園涼亭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一名在場作正常採訪的東方男記者前,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當時黎的惡行已全部被錄影,有相有片。事件令受害記者終日飽受身心及精神困擾,深感人身安全受威脅,出現心悸失眠等徵狀,需要接受精神科及心理醫生治療。
不過,事發至今超過兩年,唯一進展只是黎智英在警方要求下,於去年八月十六日到港島總區重案組錄取口供。據悉,警方已將黎的口供等案件資料再呈交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諮詢是否落案起訴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