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利剪殺妻案 廚師:受惡言刺激

【本報訊】廚師與妻子積怨多年,三年前因妻子拒絕為他下廚及重提他有外遇一事,與妻子爭執期間,涉嫌擸起利剪插妻子,致她重傷不治,警誡下廚師稱受藥物影響才犯案,他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控方傳召三名警員作證,並播放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紀錄。片段中,被告稱受家人冷落,當日受妻子惡言刺激,盛怒下用利剪插妻,他面對妻子的哀鳴,他只回應「無得返轉頭」。

警誡下「我殺咗我老婆」

控罪指,現年六十一歲的被告蕭偉昌於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在屯門澤豐花園澤民樓一個單位,謀殺當時五十四歲的妻子黃淑珍。警員張建威(譯音)供稱,當晚被告甫進報案室便說:「我打到我老婆不省人事,我願意坐二十年監。」警誡下,被告改稱:「我殺咗我老婆。」警方為被告錄口供時,被告情緒不穩及其左手腕有傷口淌血。另一警員張祖風(譯音)作證,稱入屋已發現死者失去呼吸。

在錄影會面片段中,被告稱在案發前數天患病,但家人對他的身體狀況毫不關心,使他感到惱氣及傷心,形容自己如同「孤獨老人」。當晚被告服藥睡醒後,問死者有沒有晚飯,惟死者惡言相向:「冇你飯,去二奶度食。」因死者常誣衊被告有外遇,被告一時氣憤,手執利剪以威嚇死者。雖死者曾搶去剪刀,但被告隨即奪回剪刀,狂插死者的頭部、手臂,又緊扼死者的頸項。被告形容,當時死者極力反抗,不斷說:「不好」,惟被告只回應「無得返轉頭」,而緊扼死者頸的手未有放鬆。被告稱主動報案是為了救回死者的生命,並坦言曾想過潛逃及自殺。

案件編號:HCCC 41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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