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男社工涉性侵智障女 事主:在車上被指插下體

【本報訊】五十七歲的學校男社工,涉嫌連番在校內校外性侵犯患自閉症的輕度智障女學生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庭上繼續播放女事主X的會面錄影,X講述被告曾用私家車載她到屋邨停車場或郊野公園,在車上非禮她甚至指插她的下體,遇到有人經過便走,就是其他人所講的「打野戰」。而她又說知道被告想跟她拍拖,但否認與被告是男女朋友關係。

在錄影中,X憶述於去年六月九日,被告在義工活動後駕車載她去屯門食海鮮,她指當日早上出發前在學校社工室內,被告已經對她「攬攬錫錫」,吃海鮮後在車上又非禮她,甚至指插她的陰道。她說當時就如「打野戰」般,在停車場遇到保安巡邏就駛上兩層,再遇到路人經過就駛到郊野公園。

稱被告「夾硬塞錢」給她

X又向警方表示,被告不時會送她禮物,包括哨子、帽、沐浴露及書包等,甚至不時有給她錢,直至去年七月他被學校解僱為止。她說被告叫她將錢儲起,她本來拒絕:「我話唔使呀,我有錢呀,但佢夾硬塞(錢)畀我」。

錄影中警方又播放片段,顯示X跟母親及胞姊談及與被告關係的情況,當X的母親得知X跟被告拖手、摸大髀的時候,反應甚大:「嘩!你點解唔話畀媽咪聽o架?你講真o架?摸你大髀呀?有無錫你呀?」當X說:「好嚴重嘅都有……」時,X的母及胞姊甚為驚訝:「即係咩意思呀?你唔好立亂講喎,係真先好講喎。」X亦吞吞吐吐地說:「我開頭都唔知o架, 後尾我先知道係犯法嘅事。」

警方亦向X出示一本記事簿,X說她有將部分的事件寫在記事簿中,並寫上「發生性侵犯,不當行為,我感到太過分,唔舒服」等字眼。警方又見她寫上「男女朋友」,問她怎樣看與被告的關係,X說:「我唔想拍拖,但佢想拍拖。」

案件編號:HCCC 10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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