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仁心兄妹拒離職 華懋入稟收樓

【本報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弟妹龔仁心、龔因心、龔中心,於今年五月被集團凍結其管理層職務,其後集團更在八月正式將他們解僱。集團旗下的公司已入稟高院,指稱公司在決定解僱他們時曾提出建議,只要他們簽署離職協議,便可繼續在薄扶林華亭閣的公司高層人員專用住宅居住,但他們既沒有簽協議,又沒有遷出,集團惟有入稟法院,要求法院頒令收樓。

原告華懋代理有限公司就事件提出三宗訴訟,分別控告龔仁心及劉元春夫婦、龔因心及龔中心。入稟狀指稱,各被告先後於一九八○年至二○○八年間成為原告的僱員,並在二○一七年補簽僱傭合約。

今年八月二日,原告決定結束與各被告的僱傭關係,並以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即時停止僱用被告。

入稟狀透露,原告是向摩星嶺道華亭閣的業主安居有限公司,租賃涉案三個單位和三個車位,並分別給三宗訴訟的被告居住。原告並在二○一二年八月與各被告簽訂三份許可協議,向各被告發出許可,在三個涉案單位居住。根據許可協議,當雙方的僱傭關係終止,被告便要在離職後三個月內遷出單位。

另追每月6萬元租金

原告指稱,原告於今年八月二日透過律師向各被告提出,如果被告同意與原告簽署一份離職協議,被告仍可獲得某些退休福利,當中包括可以繼續居於涉案單位,但若被告在八月六日的限期前仍不簽署離職協議,就要在三個月後,亦即在十一月二日交回單位。

原告指被告結果無簽離職協議,而且至今仍然佔用着上述三個物業,原告因此入稟要求收樓,及要被告賠償直至收樓前的租金損失,金額為每個單位每月六萬餘元。

案件編號:HCA 2022,2024,202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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