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務集團公司董事及其妻子,涉嫌向滙豐銀行一名職員提供一隻手錶,以協助他們為其公司開設戶口,惟被該名職員拒絕。兩人同被廉政公署控以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把案押後至十二月二日,期間兩名被告獲准保釋。
六十歲男被告韓先利,為香港滙霖國際財務集團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兼股東。六十一歲女被告馬振蓮,是韓的妻子及滙霖獲授權簽署人。控罪指出,兩名被告於今年八月二十三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滙豐銀行一名僱員提供一隻手錶,作為協助他們在滙豐銀行開設滙霖的公司戶口的誘因或報酬。
案件編號:KCCC 266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