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歲「Wargame小子」疑遭其他「戰友」設局在五桂山殺害和棄屍,其中兩名被指有份殺人的「戰友」事後被控謀殺罪,兩人否認控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控方指稱,首被告與死者因買賣裝備問題生嫌隙,並在有眾多「Wargame友」的群組內表示,他不會原諒像死者一樣偷朋友東西的人,又曾指會約死者到五桂山,並叫次被告在該處等候,他則在第二高點「搞掂佢」,首被告又曾在群組表示要「做低死者」。
兩名被告依次是嚴汝衡(廿九歲,地盤工人)及周正賢(廿三歲,海事處小輪助理)。謀殺罪指,二人於一七年五月廿八日在香港連同黃朗祺(貓仔)謀殺郭葦諾。另一控罪則指,嚴與黃暐浩(Jack)一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致使死者在其電話的資料被移走或刪除。
控方指,死者與兩名被告等人有玩野戰遊戲的嗜好,死者會供應裝備。案發前嚴與死者因買賣裝備問題生嫌隙,嚴打算給死者一個教訓,並在案發當日實行。一七年三月,嚴曾在WhatsApp群組「午夜郊遊群」稱沒人可以幫死者,「夜晚我哋可以點搞×佢都得」,又稱不會原諒像死者這些「偷朋友嘢」的人,而同年四月,兩被告在一次飯局已有想殺死者的想法。
同年五月十一日,嚴表示要周去五桂山其中一處等候,他則在第二最高點「搞掂」死者,又稱會與周「做低佢」,其後又稱周會執拾好物品及收起其屍體,嚴會用對講機向死者朋友表示死者稱有急事走先。五月廿八日,嚴向Jack表示「任務完成」,要其低調並處理死者的電話及賣掉。控方指種種迹象均顯示被告正在實行一個計劃去殺害死者。
控方指,死者於案發前的晚上與友人「05」會合,並一同到五桂山行山,其後嚴與「貓仔」落山,與他們會合並一同行衞奕信徑。及後嚴與死者同上五桂山,但後來只有嚴落山,並稱死者有急事先走。「05」等至凌晨三點不見死者,死者家人因找不到死者而報警。消防員於五月廿九日在五桂山的山邊發現死者躺在地上,被麻包袋笠頭且全身有血,死狀恐怖,警方亦發現附近有一條三呎長水喉通,經化驗後發現有死者DNA。
經解剖後,死者被發現有三處主要傷勢,包括頭部多處被襲擊致骨折、頸項被刀插多次致大量出血,死因為頸項及頭部多處受傷。警方經調查後拘捕兩名被告,並在嚴的背包及靴上和在周的牛仔褲及鞋上發現死者的血漬,周亦向警方承認與嚴一同殺害死者。
控方傳召死者同母異父兄長謝浩彥及友人趙家進(即「05」)作供,謝指知道胞弟會收藏昂貴野戰裝備,胞弟亦會交易裝備,趙則稱死者曾賣頭盔布給他。
案件編號:HCCC 14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