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隸屬東九龍總區的三名衝鋒隊警員在調查一宗毒品案時,涉嫌在口供內作出虛假陳述,訛稱在疑犯的褲袋找到毒品,但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三人沒有向該疑犯搜身,三警其後被裁定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行為罪成,各被判監十周。 三警就定罪及刑罰提出上訴,高院昨聽取雙方陳詞後,准三警繼續保釋,押後判決。
上訴人分別是男警鄧文祖(三十四歲)、女警李軒賴(三十一歲)和男警長伍肇龍(四十四歲)。上訴人質疑呈堂閉路電視片段的畫質不佳,難以辨認片中人正是三名上訴人,而上訴人沒有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因為本案不屬無中生有,但原審裁判官沒有了解事件的背景及經過。
上訴人稱,原審裁判官忽略伍的品格證明,因他獲警務處處長、上司和家人的書函證明具品格良好,其犯罪傾向應較低。
就刑罰的上訴,上訴人指本案具特殊性,他們對事主的指控不是無中生有,故在同類型案件中屬「輕微」程度,而伍在九月被診斷出有肝病、胃出血及心臟病,需接受手術,故呈上其醫療報告,希望法庭接納為額外的求情因素。
惟控方指出,本案在不同階段有不同證據指證上訴人犯案。控方又不認同上訴人的減刑要求,稱找不到任何案例支持若警員干犯妨礙司法公正罪,准判以緩刑。
控方又指,伍患病並不代表他不能服刑,若考慮伍在三人中屬管理者的職能,他或者應該負上更大的責任。
案件編號:HCMA 11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