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鏹潑女友濺傷茶客醋男囚11年

地盤工人不滿相識近十年的同居女友提分手,懷疑對方另結新歡,去年五月帶備通渠水到女友工作的酒樓淋潑她,令她全身兩成皮膚被燒傷及留下永久傷疤,更波及多名酒樓員工及茶客受傷。涉事地盤工早前承認一項蓄意淋潑腐蝕性液體及兩項造成他人嚴重受傷罪,昨在高院被判監禁十一年。法官直斥被告有部署和預謀,因向女事主求復合不遂,出於報復才處心積慮冷血犯案。

四十一歲被告何朝暾被控於去年五月廿七日,在尖東帝國中心一酒樓內,蓄意向何姓女事主淋潑硫酸,意圖使她嚴重受傷。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點,傷害一名張姓男茶客和一名林姓女茶客,令二人身體嚴重受傷。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與女事主沒正式註冊結婚,但二人育有兩名女兒,被告家人已將事主視作被告妻子看待。事主提分手,對家庭造成很大打擊,被告不堪抑鬱情緒困擾才衝動犯案。

事主毀容 患創傷後遺症

辯方又指,事主的面、頸及耳朵等雖留有疤痕,但其身體機能無受損,疤痕相信可透過整形外科手術矯正過來。法官翻看事主於今年九月拍攝的傷勢照片,指事主面部及上肢的疤痕已大致愈合,惟傷疤仍然非常恐怖。心理專家報告顯示,事主事後患創傷後遺症,會發噩夢憶起事發經過,並因自己容顏受損而感到哀傷和自信低落。

女茶客臉留疤 案情嚴重

法官指,被告與事主「婚姻」失敗後,事主本已搬離住所,轉換工作擺脫被告,但被告求復合不果,對事主做出報復行為。

辯方雖強調被告因抑鬱情緒犯案,但事發時他戴鴨舌帽和太陽眼鏡,明顯是有部署和預謀。至於兩名意外被濺傷的茶客,法官指二人傷勢相對較輕,他們留醫一日已可出院,但當中一名女茶客的面部、手及肩膊仍留有疤痕,事件對她餘生的精神心理將留下不能磨滅的影響。

法官直言,事件發生在人多擠迫的茶樓,被告理應知道其行為可能傷及無辜市民,案情相當嚴重,法庭決定將兩項傷人罪的刑期與淋腐液控罪的刑期分期執行。

案件編號:HCCC 14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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