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階段77億撥款 將軍澳化淡廠獲財委會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日通過將軍澳海水化淡廠第一階段設計及建造工程撥款,涉款超過七十七億二千萬元,會上有議員關注化淡廠的營運開支、落成後會否對附近環境構成客觀限制等問題。政府回應指,項目採用的合約模式會令營辦商將營運成本降低,亦會把工程和發展房屋規劃的用地隔開,盼將限制減至最少。

議員關注如何監察營運開支

有議員表示曾提出有關化淡廠運用可再生能源的建議,但政府以沼氣的能量不足夠提供給化淡廠發電為由而不獲考慮,詢問當局有否鼓勵營辦商日後運用可再生能源營運化淡廠,以及會如何監察營運成本。有議員則提到,雖然化淡廠只佔八公頃土地,工程落成後會否對附近環境構成客觀限制,導致原有的房屋發展規劃受到一定程度影響。

水務署署長黃仲良回應指署方一向鼓勵化淡廠運用可再生能源,但不會規定特定用某種能源營運,若化淡廠有運用再生能源,會在評選標書中給予較高的評分。

至於營運成本方面,署方正採用設計、建造及營運的合約模式,當化淡廠進入營運階段時,該署會根據雙方同意就每立方米水的標價而定,換言之化淡廠將來營運欠佳,而成本高昂時,將出現虧蝕,營辦商會按這模式「出盡法寶」,不論在設計和建造各方面盡量令價錢降到最低。

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麥成章透露,土木工程拓展署正就興建化淡廠工程的土地進行規劃工程研究,初步看法對房屋發展影響相對較輕微,加上化淡廠始終屬於工業用途,若在附近作房屋發展,會有一些緩衝區域將其隔開,令限制減至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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