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助截5宗非法進口廢物

【本報訊】環境保護署成功堵截五宗非法進口廢物案。該署早前在海關協助下,發現十八個海運貨櫃和一批空運貨物由美國、英國等地方進口本港,內有都市廢物及屬有害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和廢碳粉盒,即時將所有廢物退回來源地,並根據《廢物處置條例》,三間涉案入口商被罰款共十一萬元。

環保署指,今年三月至四月在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及機場分別截查報稱載有廢塑膠和舊電腦部件等的十八個海運貨櫃和一批空運貨物,分別由美國、英國、瑞典及泰國進口。經查驗後證實載有約四百二十公噸都市廢物,以及屬有害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和廢碳粉盒。

退回來源地 3入口商共罰11萬

該署即時將所有廢物退回來源地,並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及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三間入口商,包括「三輝(香港)有限公司」、「珠海格林科技有限公司」和「興業誠信(香港)發展有限公司」。三間入口商分別於本月八日及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及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十一萬元。

環保署強調,進口都市廢物骯髒及不衞生,並會被運往堆填區,佔用本港有限的堆填區空間,對環境亦造成負面影響。廢印刷電路板屬化學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不當處置會對環境及公眾健康構成危害。

該署提醒,根據《廢物處置條例》,除非事先領取有效許可證,任何人士進口或出口有害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廿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再犯可被判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