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食署放蛇交足戲 搗唐樓非法龕場

六旬漢非法經營家族式骨灰安置所,遭食環署精心安排的「放蛇」行動拘捕。食環署職員假裝要租龕位,帶同骨灰盅道具到該處,又在經營者目睹下完成向「假先人」的拜祭儀式,甚至用真鈔交租,之後由準備好的行動小組持搜查令入屋調查。經營者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沒有牌照下營辦骨灰安置所罪,求情稱不知有相關法例監管骨灰安置所。裁判官直斥被告不應存僥倖心犯案,判被告罰款三萬元。

控罪指六十五歲被告郭劍才於今年一月廿三日,不遵從牌照行事而營辦位於油麻地砵蘭街某一唐樓的骨灰安置所。案情顯示,去年十二月廿八日,兩名食環署職員前往位於上址的「郭道院」,假裝與被告接洽放置先人骨灰的事宜。被告稱可提供租賃骨灰龕位服務,每月收費五百元,雙方遂預約日子安置骨灰。

帶骨灰盅道具 祭假先人

今年一月廿三日,該兩名食環署職員帶同骨灰盅道具前往上址。被告把骨灰盅安放在金屬架上,旁邊放上香爐和碟盤,並燃點數炷香和分發給他們兩人。他們兩人向「假先人」燒香拜祭後,與被告一同進入辦公室。食環署職員把一張已有記號的五百元鈔票交予被告後,食環署行動小組便持搜查令進入上址調查被告。

涉案骨灰安置所當時有三十七個骨灰龕位及有一些祭品,案發時仍有一些客人正在拜祭。食環署職員隨機抽取兩個骨灰盅,打開後發現盅內存有骨灰。警誡下,被告承認是上址的經營者,正提供租賃骨灰龕位服務,並向客人發出付款收據。

求情指家族經營逾50年

被告求情時,稱該骨灰安置所是家族經營,由其父親於一九六四年創立。被告指,該骨灰安置所的性質是提供「中轉」服務,即讓顧客把先人骨灰暫放於該處,直至有正規骨灰安置所收容。被告聲稱不知道有規例監管骨灰安置場所,認為食環署應先發出警告信給違規商戶。

裁判官直斥被告不應存有僥倖心,因非法骨灰安置所仍未被有關當局檢控就繼續經營,如對相關法例有懷疑,個人是有責任把事情弄明白。裁判官指,被告主動認罪,又能作出正面回應,即於八月份已交還所有骨灰及把該骨灰安置所結業,參考過往案例傾向以罰款形式處理,再考慮到「郭道院」的規模及收益,判被告罰款三萬元。

案件編號:KCCC 25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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