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藏毒案 見感化官兩度遲到

【本報訊】男交通警三年前遇交通意外受傷,服食醫生的止痛藥後仍未能減輕痛症,遂聽從朋友建議嘗試吸食冰毒,最終在羅湖過關時被截查,揭發他藏有冰毒、「偉哥」和私煙。男警早前承認藏毒和管有應課稅品等四罪,案件昨原定在粉嶺法院判刑。不過,辯方指被告的感化報告不理想,因他見感化官時兩次遲到和被指不合作,望法庭再索取感化報告。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四日,以索取進一步的感化報告。

控罪指,四十七歲被告馬道宸於今年四月八日,在羅湖管制站海關入境大堂管有一顆含昔多芬的藥物、小量冰毒,以及適用於及擬用作於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即玻璃管和膠樽等物品,另被指管有二百三十八支未完稅香煙。

拒透露家庭背景 稱不想驚動雙親

辯方昨為被告解釋指,被告因向上司領取嘉許證明需時,以及因示威活動致交通所阻,才會在見感化官時兩次遲到,而他拒絕向感化官透露家庭背景,只是因為不想讓八十多歲的雙親知道本案。

辯方稱,若法庭願意索取被告進一步的感化報告,被告承諾不會再發生上述問題。

案件編號:FLCC 295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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